近日,重庆周先生花费199元购买的高压锅,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突然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力直接引发上方价值两三千元的抽油烟机严重破损毁坏。在与高压锅商家售后人员沟通理赔事宜时,对方提出“需要再用爆炸高压锅煮一锅开水,拍摄视频证明会爆炸才能理赔”的要求。据售后人员解释,该款高压锅已投保产品责任险,但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爆炸视频作为理赔依据。在后续与保险公司沟通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若协商未果,需通过专业鉴定来确定责任归属。 对此,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刘悠杨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周先生主张保险公司理赔无需通过高压锅的第二次“爆炸”来证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的,经营者应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无需自证产品缺陷。要求做二次“爆炸”实验不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更违反法律规定。 在产品责任认定方面,《产品质量法》第41条、43条明确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本案中高压锅新购使用即发生爆锅,已构成产品缺陷的初步证据。周先生有权要求退货,并就抽油烟机的损失主张赔偿。若存在投保产品责任险,保险公司应依约理赔,无需消费的人提供危险实验证明。如能证明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 面对此类消费纠纷,消费者可采取多种维权途径。建议优先通过12315平台投诉,该渠道具有响应快速、处理高效的特点。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消协调解、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等方式来处理问题。当前“行政调解+司法救济+社会监督”的多元维权体系,为广大购买的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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