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段某独自一人在津务工,其在某电子商务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一口多功能电锅。到货后,段某首次使用电锅时触电身亡。段某的去世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段某的妻儿及父母起诉至西青法院,要求电子商务平台以及电锅生产商和销售商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无人在场,事发后工友发现了段某,被告对于段某遭电击死亡与电锅之间是不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存疑,而原告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受鉴定费,诉讼之路举步维艰。考虑上面讲述的情况,承办法官到当地派出所调取卷宗笔录及现场勘验照片,查询工友及房东的询问笔录,并在开庭审理时详细核实案件基本事实情况。庭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做沟通协商。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销售商赔偿18万元,生产商赔偿25万元,电子商务平台补偿2万元。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原告收到生产商给付的25万元和销售商给付的部分赔偿款。其后,法官积极督促销售商和平台在履行期限内给付了剩余款项。至此,纠纷得以解决。 法官提示,消费的人在网络站点平台买产品时,要提高鉴别能力和证据意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商户也应当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为广大购买的人营造安心的网络购物环境。(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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